新增扣分规定:
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的,扣12分 校车超员20%以上的,扣12分 校车超速20%以上的,扣12分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,扣12分 开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,扣6分 低能见度条件下,在高速上不按规定行驶的,扣6分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,扣3分
扣6分变12分:
故意遮挡、污损车牌的 机动车超速50%以上的 疲劳驾驶客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 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
扣3分变6分:
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货车超载30%以上或者违规载客的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载20%以上
扣2分变3分:
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的 驾驶营运客车、载客汽车超载,但未达20%的 货车超载,但未达30%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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